安徽置地以底价摘得肥东县FD202218*号地块
2022年10月27日 13:05 来源:合肥土地市场网 作者:佚名安徽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以单价100万/亩摘得肥东县FD202218*号地块,成交总价27100.4万元,溢价率0%。
肥东县FD202218号地块位于长临河镇长临社区蔡永祥路西侧,面积达271.01亩,由7个小地块组成。
其中地块一33.24亩、地块二44.91亩、地块三24.06亩、地块四29.23亩,容积率均为≤0.8;地块五98.33亩、地块六6.6亩、地块七34.64亩,容积率均为≤0.9,计容总建筑面积超15万平方米。
建设要求较多: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省级以上(含省级)特色商业街建设运营经验的证明文件;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向长临河镇人民政府政府提供以下3类业态入驻本次地块的书面承诺:
(1)1家以上(含1家)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婚庆经营场所;
(2)3家以上(含3家)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民宿及精品艺术酒店;
(3)1家以上(含1家)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酒吧。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商业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0%,自持时限为自项目建成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自持房屋及所属地块在自持期限内不得转让,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合作开发。
竞得人须将自持商业部分和可销售商业部分同步建设,在商业项目主体竣工(结构封顶)前,销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全部可售总建筑面积的80%。
地块建筑风貌需结合地方民居特点,以皖中江淮民居风格为主,建筑宜集中联排、连片布置,不得建设小单体独栋建筑,不得建设别墅和别墅类建筑。
项目建设须符合并落实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巢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20】4号)中外围保护地带的相关管控要求,禁止开展污染环境的各项建设,城乡建设景观应与风景环境协调,消除干扰或破坏风景区资源环境的因素。
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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