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合肥新版契税改革方案!官方回复来了
2021年08月10日 09:20 来源:合肥12345政务直通车 作者:佚名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务直通车上咨询契税征收问题,对此,官方给出回复!
信件内容:
看到很多人在朋友圈转发,关于新版房地产契税改革方案,说契税从9.1开始,要按照三个点标准征收契税,是否真实。
官方回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财税法[2019]120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9〕7号),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将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请严格遵照执行。”您所诉的1%-2%之间的契税税率为契税税收优惠,并非安徽省法定契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 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目前,财税〔2016〕23号文仍然有效。若您对契税税收优惠问题非常关心,建议您可通过合肥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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