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限购政策能否调整 ?官方最新回复!
2021年11月23日 09:08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今年4月5日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刚需购房人须满足的条件。
近日,有市民在人民网地方政府留言板留言:建议现有限购政策调整,对此官方给出回复!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合肥的一名就业者,现有合肥限购政策指出(2年内社保连续缴纳1年具备购房资格,3年内连续缴纳2年具备刚需购房资格),政策对一部分刚需购房者有些苛刻
现在的年轻人换岗工作,跳槽情况比较普遍,但是相应的跳槽后一般企业会延迟缴纳3个月的社保(试用期),本人就是由于今年5月份跳槽,导致5月份社保断缴,实际上仍然在合肥工作,但是依据现有限购体系,已经是非刚需购房者,如果依据这样的购房条例,我们普通就业者面对更好的工作机会时,因为购房的原因依然会投鼠忌器。烦请咨询领导,现有购房体系是否可以调整?三年内缴纳30个月社保有效?或者两年内缴纳21个月有效?追溯补缴依然可以不作为购房标准,这样会更照顾到广大购房者。
官方回复:
今年4月5日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刚需购房人须满足的条件。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结合合肥实际和市场情况,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提高精准施策、分类调控水平,保障居民的自住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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