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2021年12月22日 08:58 来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 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合肥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职工月最 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650元,调整后月最 低缴存额为166元,较之前增加10元;市辖四县一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当地月最 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430元,调整后月最 低缴存额为144元,较之前增加16元。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缴存单位及时通过单位网厅或归集受托银行柜面调整月最 低缴存基数。咨询电话:0551-12329。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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