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自然资规公告[2022]22号公告部分事项的补充说明
2022年08月29日 14:36 来源:合肥土地市场网 作者:佚名关于合自然资规公告[2022]22号公告
部分事项的补充说明
2022年8月24日,我局发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2]22号),现就公告中部分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出让地块达到“投保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阶段时,要求精装交付的地块,仍然执行《合肥市商品住宅高品质建设内容和评分标准》;要求毛坯交付的地块,《合肥市商品住宅高品质建设内容和评分标准》中“绿色建筑”(10分)、“装配式建筑”(15分)、“超低能耗建筑”(5分)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0分)评分项不参加评分,其他评分项正常评分。总分值为80分。
2、包河区BH202222号、BH202223号、BH20222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包河区政府签订安置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购买协议(协议中明确购买主体、建设标准、购买面积、购买价格和交房时间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事项),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购买协议,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与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及前期已招标的设计单位、项目管理监理等单位分别签订三方协议,继续履行原合同内容,相关费用已计入购买价中。
3、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19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3楼323、325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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