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发文!加强销售现场管理、倡导线上摇号选房!
2021年01月24日 11:30 来源:合肥市房产局 作者:佚名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防疫情反弹,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现就全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售楼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对售楼场所的日常督促检查。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密切与防疫机构、乡镇(街道)沟通配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确保防疫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信息情况掌握到位。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员工管理,加强对员工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人员留肥过节,对离肥员工及由外地返回员工,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和报备。
二、加强销售现场管理
(四)在售楼场所入口配备消毒液、测温仪、口罩等防疫物资,对进入售楼场的消费者,要进行测温、消毒处理,严禁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进入售楼场所,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五)要加强销售现场的通风和消毒,确保场所内部空气流通,定期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公示展板等公共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严控人员聚集
(六)要严格管控销售现场人员数量,分时分批引导消费者进入售楼场所。鼓励开展线上楼盘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倡导线上摇号选房,有序引导客户签约。未经批准,不得举办现场推介、抽奖摇号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七)要加强对售楼场所消费者的引导和服务,对出现人员聚集情形要及时引导疏散,并提醒顾客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间距。
(八)要加强商品房交付现场管理,在交付现场,要配备消毒、测温设施设备,分期分批开展交付工作,引导业主有序收房。
四、强化监督检查
(九)市房产局及各县市区建设(房产)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售楼现场和项目交付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疫情隐患及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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