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快报

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31日 16:22    来源: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快推进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房〔2020〕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度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奖补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奖补对象和条件

市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租赁平台)登记备案,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和为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的物业服务企业。

申请奖补的企业,其工商注册地须在合肥市区范围内,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屋租赁类经营业务;依法依规、规范经营,无违反《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奖补发放标准

1.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8元(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24日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

2.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6元(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24日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

3.第1、2项奖补政策,同一套房屋不重复奖补。备案面积和时间,以在市租赁平台登记备案的为准。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4.为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每套50元进行奖补。同一套住房每年度仅奖补一次。

四、申请审核方式和流程

(一)个人用户

1.申请流程。已在市租赁平台注册的个人用户可直接下载登录 “合肥住房”手机APP,未注册的登录后需首先进行实名注册(注:注册人应与备案出租人一致)。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租房”→“租赁奖补”,菜单会列出可申请奖补的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奖补”,系统弹出奖补申请表单页面,绑定银行卡(用于发放财政奖补资金,注:该卡必须与实名认证人一致,请尽量优先选择开设在合肥市交、工、建、中、农五大银行的账户),上传租期内任一个月度的租金收缴证明(如:银行流水、网络支付截屏、租金收据等),填写承诺书,点击“确认申请”提交奖补申请,等待审核。

2.审核条件。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市租赁平台备案,合同及租赁关系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真实有效,没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租赁双方有夫妻、抚养、扶养关系或个人出租给企业使用的住房,不得申领奖补资金。

3.审核流程。提交申请后,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通过线上校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比例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对拒绝配合上门核查的,取消奖补资格。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

1.完善企业信息。企业用户登录市租赁平台“管理端”,进入“企业信息”页面,完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银行账号”等信息后保存。

2.申请流程。通过“地方奖补”→“奖补申请”链接进入企业奖补申请表单页面,查看年度租赁合同备案列表并完善房源信息,填写承诺书,点击“申请奖补”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3.审核条件。除满足企业奖补条件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补:未纳入市租赁平台监管或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企业存在不良记录、投诉率较高、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的;产权不明晰、违法违规建设、安全质量不达标的;用于旅游度假等需求的短期租赁住房和宾馆、民宿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4.审核流程。企业提交申请,市租赁中心审核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的资质、项目情况、住房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

(三)物业服务企业

1.完善企业信息。访问网页https://www.hfzfzlw.com/,选择“物业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修改信息”页面完善“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银行账号”等信息后保存。

2.申请流程。登录企业账号,在“出租房源”页面录入或导入所采集的住房租赁信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3.审核条件。物业服务企业所采集住房租赁信息,必须是前期未在市租赁平台备案的,方可视为有效信息,按每套50元进行奖补。

4.审核流程。物业服务企业提交采集住房租赁信息后,由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初审,并将符合信息采集标准的报区级住建部门复审,区级住建部门复审后报市租赁中心核准。

五、公示和资金拨付

此次财政奖补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http://zfbzfcglj.hefei.gov.cn/)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六、其他

申请奖补资金的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列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记录纳入信用体系监管。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免责申明:

1、本页面若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2、本页面所转载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

3、本页面内容涉及到销售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售楼处为准。

分享到:

为你推荐

城投·雲熙荟
待定
瑶海区
公园 智慧健康社区
城投·揽萃
待定
经开区
医院 商场
伟星T10
待定
政务区
低密 客厅挑高
滨投·嘉玺
待定
包河区
运动健身 投资地产
滨投置地·珺玺中心
待定
包河区
运动健身 公园
天阜序壹號
待定
包河区
新计容

房产头条

关于我们| 荣誉资质| 网站服务| 联系我们| 诚聘英才| 版权说明|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5 - 2025 安徽新安爱房资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518000 举报邮箱:webmaster@xafc.com

错误

下载新安买房APP

买房更简单

客服热线

400-810-1298

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