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召开
2021年05月27日 08:35 来源:合肥在线 作者:匿名5月26日上午,合肥市召开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和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此次拟调整的运价有何变化?拟调整的定价机制有何亮点?合肥市发改委和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参与听证会的代表们,在现场都表达了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
运价调整 一、调整起步价、车公里租价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下同)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方案二: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2.0元/公里。
部门解读
成本监审结果表明,近年合肥市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上涨较为明显。对比周边省会和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运价调研情况,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明显低于部分城市均价。
经过对长三角区域和周边省会城市调查统计,11个城市的平均运价为:起步均价10.45元,车公里平均运价2.09元/公里。
二、 取消等时费,试行低速行驶费和合乘费
1.等时费改为低速行驶费,标准不变。
即:当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前5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5分钟后,高峰时段(上午7:30-9:30,下午17:00-19: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钟、0.4元/分钟计收低速行驶费。
部门解读
一方面,等时费是低速行驶费构成的因素之一,收取低速行驶费是对等时费的扩展和延伸。
同时,道路拥堵、恶劣天气都会大大增加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对等时费进行扩展是对在上述情况下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加的合理补偿。这也符合享受服务者付费的原则。
此外,这是参照外地既有做法。比如在南京、杭州等城市,“低速行驶费”较“等时费”更容易被市民理解。
2.合乘费。
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拟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部门解读
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得到第 一顺位乘客同意后,可以搭乘第二顺位乘客。在完成第 一顺位乘客的运行里程后,向第 一顺位乘客收取该段行驶里程应付金额的70%。第二顺位乘客承担“合乘”里程费用的70%加上后续里程的正常计价费用。
合乘费,可适度缓解打车难问题,在提高运行效率的同时,减少乘客负担,增加出租汽车司机的收入,有助于解决“非法拼车”等不正常经营行为。
定价机制 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
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 高20%),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确定实际执行运价,报备主管部门,公布后执行。
同时,将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并入政府指导价,不再单独保留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
部门解读
近年来,合肥市公共出行方式日趋多元化,地铁、公交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所占比例日益扩大。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公共出行方式的有益补充,在面对网约车等新兴出行方式的冲击时,由于定价方式较为呆板,在市场竞争中已逐渐落了下风。
此次,计划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有助于巡游出租汽车灵活应对市场供求和营运成本变化,可以使运价形成机制更加灵活,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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