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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学区划分发布!

2021年06月22日 11:5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刚刚!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学区划分发布!

各中心学校、中学、县直校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肥西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

肥西县教育体育

2021年6月21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发:局机关各科室

肥西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关于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21〕5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

县教体局统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心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实施所辖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心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认真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严格规范招生方式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教〔2020〕37号)关于全面均衡分班要求。

(三)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学区确定、调整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合教基〔2019〕56号)执行。民办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在学位充足情况下,根据实际,在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三、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园区)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批准。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房产所在地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一年居民子女入学。

截至2021年8月31日居住证满1年的随迁子女,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的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四)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2.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听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县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4.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分别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外事侨务部门出具证明,到居住地学校入学。

5.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到本县范围内,其子女原则上到居住地学校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学区内,本人户口随父母另一方在本学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③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域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④烈士子女。

(五)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执行。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按照“线下预审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同步咨询”要求,实行线下报名,网上登记公布。

1.小学招生

城关地区小学(含:上派学区中心学校、肥光小学、合肥南门小学上派分校、合肥西园新村小学翡翠分校、经开区蓬莱路小学)招生由上派学区中心学校统筹,具体方案见附件3;肥西经开区招生由肥西经开区中心学校统筹,具体方案见附件4。其他小学的学区由所在乡镇(园区)中心学校划定,并由中心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组织招生。6月20日前,中心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在网站上公布小学学区划定和招生方案,并在学校醒目处张贴。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5)不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的还要提供学区内的房产证等。

小学招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

2.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由中心学校、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组织实施,各公办初中招生学校要根据学区划分和计划招生指标(详见附件5),于6月20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生方案,同时在小学毕业生学校的醒目位置张贴。各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要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动员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领孩子,携带小学学业完成证书到对应的公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民办学校报名另行通知)。同时,安排好在外地就(借)读回户籍所在地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8月20日前,初中招生学校要向新生发布录取结果。乡镇(园区)结合部的小学毕业生确须就近跨学区入学的,由涉及到的双方中心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协调办理就近入学手续。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2)小学学业完成证书或学籍表(学校盖章);(3)不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的还要提供学区内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等材料。

初中招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在县域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1.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我县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遵照《合肥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规定,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政策依据,详见附件2。按照一定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学校应对提前录取学生的条件严格把关,并向社会公布,公布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县教体局按规定程序报市教局备案。提前录取的学生数在学校招生总数内。

(2)录取方式

①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②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一律采用县教体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进行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3)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补录;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中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补录志愿。

3.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一律由户籍所在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就读。

4.信息公开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须在6月22日前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在学生报名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宣传至每位学生家长,以便学生家长参考选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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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须报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备案并在招生前予以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下,凡超过50人的不予建立学籍。

四、招生时间

见附件1

五、具体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学校要在所属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全面贯彻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和摇号录取等政策要求。认真贯彻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规定,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各招生学校在县教体局的统一指导下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落实学校招生第一责任,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私自承诺、招收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等其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切实执行省市招生入学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惩违规行为。县教体局将不断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年检不合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存在与公民办学校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证照、纳入“黑名单”、计入年检等处罚。县教体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县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为:68850403、68850091。

(三)强化招生宣传。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形式,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各学校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简章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小学要面向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宣传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育资助政策的了解。

(四)严格防疫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分时错峰原则做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入学报到等工作。

《肥西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完成后失效。


附件:

1.肥西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2. 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政策依据

3.肥西县城关地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肥西县城关地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4.肥西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肥西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5.肥西县2021年公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指导计划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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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政策依据

一、特定军人子女

范围:

(一)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四)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依据:《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

二、特定公安民警子女

范围: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三、特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范围:烈士、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

四、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

范围: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子女。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

五、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范围:符合《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

依据:《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


附件1—3

肥西县城关地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肥西县城关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通过《肥西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园)招生计划、学区划分示意图、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咨询电话等,在学区范围及学校醒目位置张贴,为家长、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学区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按“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不得组织以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说明:1.因城关地区统一规划建设的拆迁户,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结算单)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协议规定的安置点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2.居住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政府申报居住等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在公租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3.购买回迁房的,须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视为在城关有房,纳入相应批次报名。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

1.凡户籍或居住(有房产证的)在城关地区范围,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当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

2.小学招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

3.招生计划。2021年秋季,城关地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8个教学班,其中:上派学区中心学校本部10个班;上派镇民生小学6个班;上派镇丽景小学6个班;上派镇菁菁小学8个班;上派镇乐平路小学10个班;上派镇珍珠路小学8个班;肥光小学8个班;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8个班;合肥市西园小学翡翠分校8个班;蓬莱路小学6个班。

4.招生时间、地点、顺序

统一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7月16日,上派学区中心学校、上派镇乐平路小学、上派镇珍珠路小学、上派镇民生小学、上派镇丽景小学、上派镇菁菁小学实行联合招生;

招生地点:联合招生在上派镇珍珠路小学(上派镇青年北路与珍珠路交口);肥光小学、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合肥市西园小学翡翠分校、蓬莱路小学招生地点设在各学校,同时合肥市西园小学翡翠分校、蓬莱路小学在上派镇珍珠路小学设立咨询点。

招生顺序:

(1)7月10日,同时具备有学区所在辖区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房产证(含城关拆迁有安置协议等原件)的且是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符合这一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依法保障入学;

(2)7月11日至12日,符合有学区所在辖区户籍(只有户口一项符合条件的,户口迁入城关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房产证(含城关拆迁有安置协议等原件)其中一项的且是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符合这一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依法保障入学。若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不按规定时间段来报名的责任自负;

(3)7月13日,学校在完成上述(1)、(2)项招生后有学位的情况下,对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新购商品房仅有购房合同的(须提供经房产局备案属学区内独立产权的原始购房合同、银行按揭付款清单原件,须经核实)且是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不按规定时间来报名的责任自负;

(4)7月14日,学校在完成上述(1)、(2)、(3)项招生后仍有学位的情况下,对有学区所在辖区户籍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独立产权房产(含城关拆迁有安置协议等原件)的且是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登记,若学位数小于登记数,按适龄儿童出生日期顺序录取(同一天出生的以医学证明出生时间顺序为准),若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不按规定时间段来登记的责任自负;

(5)7月16日,学校在完成上述(1)、(2)、(3)、(4)项招生后仍有学位的情况下,接受在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报名,若学位数小于报名数,实行摇号,没有摇上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小学就读,不按规定时间来报名的责任自负;

5.城关地区小学招生学区范围详见学区图和文字说明。

6.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在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因县城统一规划建设的拆迁户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等原始证明材料);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6)学前教育报告单

7.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在上派城关地区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1年)

B.在城关地区经商或务工:出示2020年12月31日前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或出示2020年12月31日前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缴纳职工养老等保险发票;

C.在城关地区已拆迁未安置,仅有搬迁通知书的;

D.其他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

上述4项材料提供其中的一项即可。

E.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F.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医院查验盖章)、学前教育报告单

(2)新开发楼盘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所在学区小学未建成,业主子女入学按随迁子女批次,由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就读学校。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城关聋、哑儿童少年到县特教学校就读。具备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对各学区内不具备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

(4)留守儿童入学。城关地区各小学对学区内的留守儿童要确保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二)初中七年级

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携带以下材料到本辖区内对应的中学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5日—27日

2.报名地点:上派初级中学、安师大附属肥西第二中学。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2)小学学业完成证书或学籍表(学校盖章);

(3)不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的还要提供学区内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等材料)。

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上派学区中心校:68232618、68232608

肥光小学:62060828

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68886021

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翡翠分校:68660216

肥西县经开区蓬莱路小学:68933808

上派初级中学:68232601、68232620

安师大附属肥西第二中学:68858147


肥西县城关地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方案

为了确保城关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更好地方便学生上学及家长接送,现根据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及规模,将2021年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一、上派学区中心校本部学区

以上派学区中心校本部为中心,路以内(以路为界)均为该校学区。自青龙桥南端始,沿青龙路至人民东路交叉口,沿人民东路、人民路至三河路交叉口,沿三河路向北至巢湖路交叉口(含路西宝地家园、财政局原宿舍区、馆驿信用社等单位),沿巢湖西路至仙霞路交叉口(含路南马路边建设局、县残联、鲲鹏楼等机关单位),沿仙霞路至金寨南路交叉路口,沿金寨南路向东北至派河路交叉口,沿派河路向东至青龙桥南端止。

二、上派镇珍珠路小学学区

以上派镇珍珠路小学为中心,路以内(以路为界)均为该校学区。该校西北以翡翠路为界,北以派河为界。自派河路和金寨南路交叉口始,沿金寨南路向西南至仙霞路交叉口,沿仙霞路向西北至翡翠路交叉口止。(其中,翡翠正荣府小区属上派镇乐平路小学学区)

三、上派镇丽景小学学区

以上派镇丽景小学为中心,路以内(以路为界)为该校学区。自灯塔路与蓬莱路交叉口沿派河至青龙桥南端,沿青龙路至人民东路交叉口,沿人民东路、人民路至三河路交叉口,沿三河路至潭冲路交叉口,再沿潭冲路(其中灯塔安置点一期属丽景小学学区,栢悦湾属南门小学学区)至三河路交叉口止。

四、上派镇民生小学学区

以上派镇民生小学为中心,路以内(以路为界)为该校学区。自潭冲路与三河路交叉口沿三河路(路西边宝地家园等部分单位为中心学校本部学区,详见学区图)至巢湖路交叉路口,沿巢湖西路至馆驿路口,沿馆驿路至人民西路交叉口,再沿人民西路至站前路交叉口,沿站前路至潭冲路交叉口,沿潭冲路至三河路交叉口止。

五、上派镇乐平路小学学区

以上派镇乐平路小学为中心,路以内(以路为界)为该校学区。自合铜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始,沿人民西路至馆驿路口,沿馆驿路至巢湖西路交叉路口,沿巢湖西路至仙霞路口,沿仙霞路至金寨南路交叉口,过金寨南路至翡翠路交叉口,过翡翠路至铁路止,另含五十埠社区、方岗村、谢塘村。

六、上派镇菁菁小学学区

以上派镇菁菁小学为中心,南以派河为界,西以金寨南路为界,东以青龙潭路为界,北以方兴大道为界,以上区域内为该校学区。

七、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

以南门小学上派分校为中心,路以内(以路为界)为该校学区。自合铜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始,沿人民西路至站前路交叉口,沿站前路至潭冲路交叉口,沿潭冲路至三河路交叉口,沿三河路向南至北张交界止(含芮祠社区、锦园社区、置地柏悦湾小区、政务未来小区等)。

八、肥光小学学区

以肥光小学为中心,路以内(以路为界)均为该校学区。自汤口路与金寨路交叉口始,沿金寨路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至宝成路交叉口,沿宝成路至云谷路交叉口,沿云谷路至翡翠路交叉口,沿翡翠路至汤口路交叉口,沿汤口路至金寨路交叉口止(含幸福大街小区)。

九、合肥市西园小学翡翠分校学区

以西小翡翠分校为中心,南以派河为界,北以方兴大道为界,东以翡翠路为界,滨河路与翡翠路之间区域以及自云谷路与宝成路交口始,沿云谷路至翡翠路交叉口,沿翡翠路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至宝成路交叉口,沿宝成路至云谷路交口交叉口止区域为该校学区。

十、肥西经开区蓬莱路小学学区

以蓬莱路小学为中心,潭冲路以南(已建成的灯塔安置点一期为丽景小学学区),派河以西,三河路以东,南以严店乡为界。与南门小学上派分校以三河路为界,与丽景小学以潭冲路为界。

十一、上派初中学区

原则上以派河以南、翡翠路以东。

十二、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西第二中学学区

原则上以派河以北、方兴大道以南、翡翠路以东。


附件1—4

肥西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教体局同意,结合肥西经开区及桃花片实际,制定本招生入学方案。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凡户籍或居住(有房产证的)在肥西经开区学区范围,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

2.小学招生班额控制在45人/班。

3.招生计划:2021年秋季,肥西经开区学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2个教学班(肥西经开区中心学校8个班、肥西县集贤路小学4个班、肥西经开区华南城小学6个班、肥西经开区桃花潭小学4个班),990人。

4、招生时间、地点、顺序

(1)统一时间为:2021年7月7日—7月9日;

(2)招生地点:

肥西经开区中心学校招生报名地点:肥西经开区中心学校;

肥西县集贤路小学招生报名地点:肥西县集贤路小学;

肥西经开区华南城小学招生报名地点:肥西经开区华南城小学

肥西经开区桃花潭小学招生报名地点:肥西经开区观澜公馆幼儿园。桃花潭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同时接受桃花潭学区范围内的二至六年级学生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报告册、学籍表(学校盖章);进城务随迁工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非肥西户籍的提供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2020年8月31日前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仍正常经营的(或2020年8月31日前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保)。

(3)招生顺序:

①7月7日(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和肥西经开区祖居户条件,且在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学校依法保障入学。不按规定时间段报名的,责任自负。

②7月8日(第二批次):符合学区户口(只有户口一项符合条件的,户口迁入肥西经开区学区时间在一年或一年以上有效)或学区房产证其中一项条件的,且在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学校依法保障入学。不按规定时间段报名的,责任自负。

③7月9日(第三批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不按规定时间段报名的,责任自负。

5.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与适龄儿童户口相对应的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即在学校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6)疫苗接种补种通知书(新生入学凭证)。

6.随迁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肥西经开区学区经商或务工:出示2020年8月31日前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仍正常经营的,或出示2020年8月31日前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保;

(2)居住证(非肥西户籍的提供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7)疫苗接种补种通知书(新生入学凭证)。

7.相关说明

(1)根据《经开区与肥西县对接会商会会议纪要》(2016年2月2日)精神,参照合肥市入学“房产证和户籍两个一致”政策,合肥经开区原则同意接收肥西县派河以北12个小区(分别是南湖春城、南艳碧湖花园、南郡明珠、九溪江南、西城秀里、一里洋房、华宇未来城、翡翠花园、名邦锦绣年华、苹果小镇、翡翠湖郡、方兴桃源小区)子女入学。

(2)其他情况说明:

①因统一规划建设的拆迁户,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协议规定的安置点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②居住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凭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在公租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③购买回迁房,若能提供合同、公证书及一年以上购房户居住的水电费发票,视为在学区内有房。

肥西经开区新港南区三个社区(韩圩、乐平、沿河)学区在蓬莱路小学(在没有回迁前,可按照往年招生方案执行)。

因肥西经开区中心学校二至六年级班额已满,新学期一律不接收转入生。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携带本辖区内《肥西县2021年小学学业完成证书》到对应的中学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5日—27日。

2.报名地点:合肥42中华南城分校、合肥八中铭传高中教育集团翡翠初中部。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2)小学学业完成证书或学籍表(学校盖章);

(3)不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的还要提供学区内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等材料);

(4)《肥西县2021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表》。

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决定成立肥西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 彦

副组长:黄金强

成 员:张孝华 胡朝年 王孝和 邵亚飞 朱俊 其他各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中心校,胡朝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俊同志及各校长为办公室成员。

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校长是招生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学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及时化解矛盾。各校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法制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经开区教工委和县教体局,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

肥西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肥西经开区中心学校招生电话:

18056862687

肥西县集贤路小学招生电话:

0551—68232103

肥西经开区华南城小学招生电话:

0551-68670567

0551-63892516

肥西经开区桃花潭小学招生电话:

18056862687

13966751229

合肥八中铭传高中教育集团翡翠湖初中部招生电话:

18105602387

18226638618(王老师)

18326117786(徐老师)

合肥42中华南城分校招生电话:0551-68881357

肥西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方案

为了确保肥西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更好地方便学生上学及家长接送,现根据肥西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及规模,将肥西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一、肥西经开区中心学校学区

桃花社居委、大柳塘社居委、廿埠社居委、翡翠花园、锦程大厦、学林雅苑 、南空花园、长安萨尔斯堡、锦绣大地城、好运锦绣年华、华商广场(不包括公寓楼)、四方花园、凤氏置业、金碧花园、和安家园、多伦多花园、玉兰小区、民营企业区、盛世桃源、巴厘阳光、原水利学院宿舍楼(需有房产证)、桃花安置点的住宅小区(桃花社区)、桃花派出所后面的桃花新村;肥西经开区(老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肥西县集贤路小学学区

肥西经开区新型片区、包括中心、西安、周坝、凉亭(与珍珠路小学学区划分以翡翠路为界)四个社居委祖居户、翡翠江来小区、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三、肥西经开区华南城小学学区

华南城社区、华南城紫荆名都、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四、肥西经开区桃花潭小学学区

顺美社区、光明观澜公馆、绿地海德公馆、和昌悦府花园、信地华地城、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五、合肥42中华南城分校学区

原则上以翡翠路以西、方兴大道以南区域肥西经开区范围(含方兴大道以北部分肥西经区区行政区域)。

六、合肥八中铭传高中教育集团翡翠湖初中部学区

原则上以方兴大道北、翡翠路以东范围肥西经开区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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