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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这类房子也要限购!深圳、南京调控加码!

2021年01月26日 16:52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夏天
核心提示:上海发布,这类房子也要限购!深圳、南京调控加码,多地“两会”剧透新一轮楼市调控重点!

一、上海再出新政,法拍房也限购

上海楼市调控进一步加强,法拍房也被纳入限购范围。

1月25日,上海市公拍网首页展示的一套商品住宅,用黄色字体明显标有“限购”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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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该房源,即有来自上海法院特别提醒: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上海市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上海法拍房将纳入限购,购买法拍房需具备本市购房资格。

二、上海、深圳、南京楼市调控加码

在上海法拍房限购的前几天,上海市发布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土地、限购、信贷、新房摇号、税费等内容,充分体现上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导向。

简单概括就是1、离婚购房。2、差别化信贷。3、增值税免征年限。4、“无房家庭”、公证摇号。5、规范经营秩序。6、增加土地供应等。

真正对能够对市场有所震动的当属离婚购房限制及增值税免征年限。

1离婚购房限制

《意见》提到,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增值税免征年限

《意见》指出,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深圳三天内接连发布两则新政

据有关机构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确认,该局19日对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一份《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对2020年深圳楼市调控文件中的三个问题的执行进行了细化。

最重要的一点是关于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方面,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这就意味着没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将不能上产证。

1月23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

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记,要求房企和房产经纪机构会同商业银行验明“购房人的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等。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政策还规定违规者将3年禁购,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南京人才购房政策收紧

1月15日,南京出台《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相较之前,南京人才购房政策明显收紧。

硕士学历在南京社保缴纳门槛提高至需满6个月;45岁以下本科学历需在南京缴纳社保12个月;弄虚作假将取消购房资格。

三、多地召开“两会”,剧透新一轮楼市调控重点

上海、南京、深圳可以说是当前全国楼市中最热的城市之三了,三地频繁出台新政收紧调控,信号意义较强。

另外,自1月中旬,已有多个省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表述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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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机构整理,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河南省、山西省等十余个省市先后召开地方“两会”,并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房地产市场,尤其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结合此前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来看,“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内容,显然也将成为今年地方发力楼市调控的重点内容。

例如,北京市提出,要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上海市提出,要加快租赁房建设,形成供应5.3万套;广东省提出,要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山西省提出,要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开工改造棚户区8526套等。

四、合肥楼市调控“三部曲”封堵购房漏洞

2021年开年,合肥楼市就实施了多重调控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01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12月31日,合肥房管局再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02离婚两年内按原家庭房查

1月5日,合肥市房管中心表示,市民从提交查询材料日起往前推,如果申请人离婚未满2年,则按照原家庭进行房查。

03职业技能正式未纳入人才购房资格范围

1月12日,合肥市社保局发布郑重声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未纳入我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范围。

另外,在1月22日,合肥房管局联合5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通知提到,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恶意炒作房价或代理涉嫌恶意炒作房价的房屋;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尚未交付或暂未取得产权证的房源信息;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对参与哄抬房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网签权限,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结语:多地收紧限购,填补“假离婚”漏洞,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房住不炒”依然将是2021房地产市场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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