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重磅,东莞出手,发布调控政策!堵漏洞,深圳也出手了!
2021年03月01日 09:54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夏天一、东莞深夜发布楼市调控政策
2月27日凌晨,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
《通知》中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去年7月,东莞出台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以来,东莞再出楼市重磅新政。
政策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
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四)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督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三、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
积极应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情况,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根据住宅项目体量规模、价格水平以及对区域房价的影响,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待出台具体申报细则后按其执行。
四、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
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今年供应住宅用地不少于300公顷,进一步缓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比例,增加住房供应数量,促进供需关系平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今年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5000套。严格落实住宅用地项目配建安居房要求,落实做好移交政府的配建安居房的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实施限价住房的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尽快让符合条件的人才和特定保障对象群体享受政策红利。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区域分化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化解市场潜在风险,抑制不合理需求过度释放。
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一季度发布首批典型镇街部分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并视情况尽快扩大统计镇街范围、增加发布楼盘数量。进一步提高二手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六、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收“茶水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企业及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预售资金降级监管、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并加大曝光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深圳发布重磅新政,再堵漏洞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日,深圳也爆出重磅新政,或为此前政策打补丁。
近日,一则深圳市南山区有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在网上流传。该通知显示,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这一规定。
据相关媒体与深圳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确认,上述消息属实,并明确深圳全市按上述新政执行。“新政细则未在官网公布,但新政自2月8日起已开始实施。深圳全市适用该政策”。
即:2月8日之前,若A离婚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的B名下,A在符合限购条件下购买房产且在2月8日前(含2月8日)完成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月8日之后,按新政执行,3年内不得在深圳购房。
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深圳发布的“通过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另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被认为是针对深圳市住建局1月下旬发布的楼市新规的补充。
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提出,“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这就意味着没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将不能上产证。
也就是说,拥有深圳购房资格的人,通过反复结离婚让他人间接购买深圳商品房,这个漏洞已经被堵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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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肥针对调控漏洞挨个“打补丁”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倪虹副部长带队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强调了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2021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城市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房住不炒,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目前热门城市楼市都迎来了“当头一棒”,那么,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来了,合肥楼市会跟进吗?、
众所周知,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合肥楼市呈现局部火爆现象,部分区域新房要求高首付,二手房业主哄抬房价,市场躁动,购房者焦虑不安。合肥12345政府网站关于加强市场调控的建议也越来越多。
对此,合肥主管部门也有所行动,针对调控漏洞,逐个“打补丁”。
01、封堵补社保买房
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2020年12月31日,合肥房管局明确表示,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02、封堵假离婚买房
离婚两年内按原家庭房查
2021年1月5日,合肥市房管中心表示,市民从提交查询材料日起往前推,如果申请人离婚未满2年,则按照原家庭进行房查。
03、封堵假人才买房
职业技能未纳入人才购房资格范围
“补社保买房已行不通,外地户口人才落户即可购房”、“高级技工证,1月16日考试,全网可查,真实有效,火爆报名中……”连日来,继一次性补缴社保、“假离婚”等炒房漏洞被封堵之后,一些购房者和中介机构又开始钻起了合肥市“人才落户”政策的漏洞。
2021年1月12日,合肥市社保局发布郑重声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未纳入我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范围。
后续合肥楼市调控还会持续加码吗?在“房住不炒”背景下,随着市场条件变化,不排除相应楼市管控措施或会再度调整。
合肥房产局多次公开回复,将会同人社、教育、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公安、网信办等部门,结合市场情况,加强统筹研究,做好政策储备,进一步提高精准施策、分类调控的水平,促进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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