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住宅用地集中供应!一年最多拍3次!供应量有要求
2021年03月25日 08:46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易易1
定了!官方发文 合肥跟进住宅用地集中供用
据中国自然资源报报道,3月12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科学编制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坚持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加强监测监管和考核评价,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保障供地规模,把握供地时序,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应当在城市建成区、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年度计划按程序报经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后,于202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填报。
合肥市本级2021年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不得低于近五年(2016年~2020年)平均完成交易量。
合肥市、芜湖市、淮南市本级要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同时,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主动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的租赁住房用地需求,增加供地规模用于租赁住房用地,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通知》要求,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中的重要基础制度。各市本级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年度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除涉密信息外,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必须及时、准确、全面,让市场主体易获取、能看懂。
合肥市本级要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
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得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首次公告时,应公布本年度公告的发布时序安排。
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同批次公告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的,应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交易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
《通知》强调,对规模不达标、未按要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的城市,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实际公告供应量、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占比尚未达标,年度供应计划执行率未达到100%的城市,将定期提醒,年底纳入考核。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城市予以通报。各地在编制出让方案时,要科学预判可能产生地价新高或溢价率过高的情形,并及时对出让方案进行调整,做好异常交易预案和舆情应对方案,避免影响市场正常秩序。
延伸:
据了解,目前除了安徽合肥外,还有郑州、青岛、济南、南京等城市下达了土地集中供应的指示文件。
如天津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统一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2021年南京商品住宅地块为4月、7月、10月三批次安排上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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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的集中供应,
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集中供地政策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对于规范政府土地出让行为和房企参与市场行为,以及稳定购房者预期将带来较大影响。
首先是对于政府而言,全年的供地量最多分摊到3次,导致每次短时间内将有大量土地挂牌。如何合理设置土地价格和区域供应配比,需要政府有前瞻性的统筹规划,也对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开发商而言,有了对土地更多理性审慎的空间,避免了因为供应短缺,多个房企围抢一块地,造成地价飞涨的情形。资金宽裕的房企将有更多的拿地机会。集中供地也将对以往营销节点产生影响,需要重新调整,以面对集中的拿地资金需求。
对于购房者而言,土地的集中供应,使得地块之间的横向对比明显,地价将会呈现更合理的阶梯化排列。地价的差异化将帮助人们更清晰地认知板块价值,土地价格的更加合理将缓解人们陷入“今天不买房,明天买地王”的焦虑。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院副所长凌斌认为:
这种类似于明确土拍市场“作息时间”的措施,既有利于开发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购地资金筹措、企业经营计划制定,又有利于土地收储的工作节点安排、地方财政的收入与开支预算,更有利于购房者心理预期的稳定。期待这个土拍市场的“朝九晚五”早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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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合肥内部
对市场有何影响?
从上述官方发布的通知来看,这四点值得注意。
一是,合肥市本级2021年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不得低于近五年(2016年~2020年)平均完成交易量。
据新安大数据研究院统计,近5年以来,合肥市区成交约24226.3亩居住地,包括居住、商住、租赁。预计今年市区住宅用地供应可能在5500亩左右。
二是,合肥市、芜湖市、淮南市本级要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
目前合肥土拍实行:“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也就是原本用于商品住房被迫转为租赁住房,这就使得市场上可售商品住房数量减少。
今年一季度,多家房企的“你来我往”,合肥居住地块纷纷触顶,竞自持租赁计容建筑面积接连再拔高。
据2021年1-3月份合肥土地交易报告,合肥土地市场10宗居住(含商住)地拍卖达最高限价,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自持租赁计容建筑面积累计约320000㎡,按照90㎡户型计算,大约可提供3555套房源。
而且,今年1-3月合肥土拍竟自持面积竞占2020年全年的84%。据悉,2020年,合肥土拍租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为380600㎡。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依此,后续合肥市区土拍方式或将迎来新变化。
三是,合肥市本级要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
也就是,合肥市区住宅用地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周边肥西、肥东、长丰、巢湖、庐江不受限制。对此,有业内人士表达了疑惑,“这会不会推高县域地价?”
其实,我们不妨做个假设,一旦合肥市区住宅用地集中确定拍卖时间,下边的县域土地供应可能或错开时间出让,待合肥市区土拍进入“空档期”,急于拿地开发的开发商只能去县域,一两家急拿地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窝蜂”。从各县域行情来看,首当其冲的便是肥西市场。
四是,《通知》强调,对规模不达标、未按要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的城市,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实际公告供应量、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占比尚未达标,年度供应计划执行率未达到100%的城市,将定期提醒,年底纳入考核。
供地是一个系统而且复杂的流程,合肥居住用地计划供应与实际执行供应往往差别很大,而通知明确要求纳入考核,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不得不按照计划行事,确保年度供应计划执行率能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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