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政因疑松绑限购将收回,住建部赶赴督导!
2021年03月26日 15:28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夏天一、南昌房地产新政将收回,住建部赴现场指导
南昌新政“一日游”,发布的政策将收回,住建部已派督导组赴南昌。
据住建部最新消息,3月24日,媒体报道江西南昌发布了《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于4月20日实施,其中有的条款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不符。
据悉,江西省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南昌市主要负责同志,并责令南昌市立即纠正,消除负面影响,确保市场稳定。
对此,南昌市政府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立即收回文件,并举一反三,按照要求,切实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另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西省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了会商,要求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努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此外,住建部还将南昌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加强对南昌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南昌市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江西省也要落实好监督和指导责任。并且,住建部即日已派出督导组赴南昌市现场督导。
二、南昌3.23发布新政
这一波操作下来,对于2020年二手房楼市相对“冷清”的南昌来说可谓相当“尴尬”了。
那这“一日游”的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3月24日,南昌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行业做大经济总量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该文件在25日晚已无法打开
《措施》提到:
保持住宅土地供应市场稳定,加大重点新城建设的土地供应量。
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住宅去化较好的地区适当增加土地供应,并根据库存情况动态调整。
加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检查力度。
落实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支持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
进一步完善住宅销售限价定价机制。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上述措施,在各地楼市调控政策中比较常见,属于常规的调控手段,而引起争议的是下面两个调控手段:
1、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购房同权进程。落实《大南昌都市圈发展规划(2019-2025)》,促进公共服务共享,推进都市圈城市户籍居民享受同城购房待遇。大南昌都市圈中南昌市,九江市,抚州市的临川区、东乡区,宜春市的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和靖安县、奉新县,上饶市的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地户籍居民互为享受本地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大南昌都市圈内等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互为本地缴纳证明,非本地户籍居民可凭纳税或社保证明按当地购房政策购房。
2、改变“限房价、竞地价”单一土地出让方式。“因地施策”,采取多种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供地。对“限房价”出让的土地,实行“限地价”出让机制;尝试部分住宅用地出让约定中只明确项目首次上市楼盘住宅销售最高限价出让方式,楼盘去化率超过50%的,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在南昌市重点发展区域(高铁东站、经开、临空区、高新区等)视情公开出让不限房价、地价地块。
不少解读认为,上述调控手段实际是为限购松绑。
因此,才有了被责令收回政策,并被列为重点监测城市的情况出现。
三、网曝合肥二手房挂价不得超5万/㎡
这几天,又一则消息在合肥地产圈疯转:58、安居客端口下架所有单价超过5万/㎡的房源。现在房管局发现发布5万以上房源属于违规,再查到,终生不得使用58、安居客。
在58安居客发布通知的同时,已有其他中介也表明内部通知自查各门店下架单价超5万/㎡的房源,甚至已有中介被暂停网签。
据合肥链家网站显示,目前该网站在售二手房最高单价为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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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肥主管部门出手整治,坚持房住不炒
合肥房地产市场也备受关注,多个区域楼盘提高首付比例、捆绑车位,二手房市场业主抱团涨价,对此种种乱象,主管部门约谈重点房地产开发商及房产中介,坚持房住不炒。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约谈会,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11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4家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会议指出,近期合肥市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加价或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小区业主以及自媒体也跟风炒作,煽动房价上涨,严重扰乱了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针对以上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正在开展专项检查,并约谈了部分参与炒作房价的个人、自媒体,同时作出相应处理。对近期在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涉嫌加外加价等违规销售线索正在履行调查处理程序。
会议要求
一是不得捆绑搭售、价外加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深化认识,认真贯彻中央“房住不炒”政策,落实合肥市委市政府“遏制扰乱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决策部署,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严禁企业及员工通过收取“号头费”、“捆绑搭售车位”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
二是不得虚假宣传、无证预售。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房地产广告发布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严禁无证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收取认筹金、认购金、定金等任何费用。禁止捂盘惜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对外出售,不得捂而不售。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
各房地产开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抵制房地产市场乱象,严格落实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坚持守信之道、品质之道,自觉诚信经营,遵守行业规则。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相应措施,杜绝企业员工参与炒卖“房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新生态。
会议强调,对企业及个人涉嫌商品房加价销售、捆绑搭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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