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嘉兴、东莞、深圳发布,涉及控房价、限购及购房资格审查
2021年03月16日 16:51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夏天四、深圳:加强购房人资格审查
3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1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深圳市住建局指出,加强住房限购资格审核和管理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在加强购房人资格审查管理方面,包括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以及购房人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材料、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购房人收入状况等,进行严格核查;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购房的,还要求拒绝其购房申请,并报告辖区住建部门。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予以及时查处。处理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取消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对此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房地产经纪等机构向违法违规购房行为人提供服务和便利的,由住房建设等部门依法查处。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3月11日下午联合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约谈会,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不得捆绑搭售、价外加价;不得虚假宣传、无证预售;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并强调对企业及个人涉嫌商品房加价销售、捆绑搭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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