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购房资格或“代持”购房,限5年不得购房!
2021年03月18日 15:56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夏天杭州为楼市调控打补丁
3月3日上午,杭州市发布楼市调控新政,从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加强司法拍卖住房限购等四方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其中,重点提到了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
此外,新政明确了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
南京人才政策收紧
1月15日,南京出台《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相较之前,南京人才购房政策明显收紧。
硕士学历在南京社保缴纳门槛提高至需满6个月;45岁以下本科学历需在南京缴纳社保12个月;弄虚作假将取消购房资格。
海南整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
1月初,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对价外加价、捆绑销售、捂盘惜售、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海南省住建厅对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分别给予取消备案资格、暂停网签资格和取消购房资格等处罚,并对部分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加大警示震慑。同时。海南住建厅公布了数个典型案例。
三、合肥也出台房地产市场秩序相关政策
可见,房地产买卖的诚信体系在全国多地已有相关政策出台,各地方也在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而努力。
回头来看,合肥最近也有相关政策出台,旨在规范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管理办法》,并于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其中,《管理办法》规定,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租借网签密钥供他人使用;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屋信息,违背当事人意愿发布、泄露、转卖当事人及房屋的相关信息;
(三)隐瞒经纪事实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四)未经买卖双方当事人同意,擅自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变更;
(五)违反合同约定的方式擅自撤销合同网签记录;
(六)代收代管交易资金;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密钥和经纪人员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纪行为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资格。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另外,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在3月11日下午联合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约谈会,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不得捆绑搭售、价外加价;不得虚假宣传、无证预售;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并强调对企业及个人涉嫌商品房加价销售、捆绑搭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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